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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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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华恒锌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7-06 阅读:242次 |
报告名称 |
邢台市华恒锌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名华职现【2018】第006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邢台市华恒锌业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南和县贾宋镇郄村村南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伟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建宾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陈佳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邢台市华恒锌业有限公司位于南和县贾宋镇郄村村南,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金50万元,总投资86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南和县管辖。该公司于2006年正式投入生产,原辅材料为:氧化锌、盐酸、氯化钡、氯酸钠、锌粉、高锰酸钾,主导产品有氯化锌。设计年生产能力:年产5000吨氯化锌;现时年生产能力:年产氯化锌4500吨,全年作业天数300天,达到设计最大能力的比例为90%。2017年9月应环保形式要求,蒸发炉热源由煤更改为醇机燃料,其他原辅材料、产品、工艺等均为发生变化,目前公司生产设备、防护设施运转正常。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氯化锌、氯化钡、噪声、盐酸、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甲醇、高温、氧化锌。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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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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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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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包装工噪声40h等效声级不符合相关规定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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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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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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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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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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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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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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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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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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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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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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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该公司包装工40h等效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因此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加强对酸雾收集和通风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每年定期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检测相关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对现有防护设施做好维护管理。加强工人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对相关职业危害因素和防治知识的认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工人在作业场所工作时,要按规定正确佩带个人防护用品。
(3)该公司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应调整工作制度,减少劳动者工作时间。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组织接害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5)当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和评价。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6)企业应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和评价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将结果告知作业人员。
(7)企业应定期检查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告知卡、警告标识和指令标识,如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和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相关规定进行修整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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