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邢台合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名华职现【2018】第010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邢台合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邢台市桥东区龙岗大街汽车园2区22号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伟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金焕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邢台合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桥东区龙岗大街汽车园2区22号,总投资2000万,注册资金1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隶属邢台市管辖。法定代表人为:张金焕。该公司始建于2009年3月,主要业务为销售维修和保养汽车,年维修汽车3000辆、销售汽车500台。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紫外线(检测项目为紫外辐射)、氮氧化合物(检测项目为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电焊烟尘、其他粉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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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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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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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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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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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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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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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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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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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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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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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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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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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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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未进行过职业健康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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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该公司喷漆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规定。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该公司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应调整工作制度,减少劳动者工作时间。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组织接害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4)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档案。每年委托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职工所接触到的职业危害进行全面的体检。并且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对患职业禁忌症的工人,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5)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制定公司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应包括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当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和评价。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7)企业应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和评价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将结果告知作业人员。
(8)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有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只针对现有生产状况,若因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